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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声明(柯大来)
创建时间:2020-11-11 09:00
넶浏览量:0
信息来源:南召县自然资源局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柯大来(41292119630820041X)龙大荣(412921196412020427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南召县城郊乡宏江花园, 证号南召县房权证1-5740-01#-028(00008815)号及共有权证1-5740-01#-028-1(00004962)号不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龙大荣
柯大来
2020年11月11日